**县城内片区回**置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城内片区回**置房建****行政审批局****审批局关于**县城内片区回**置房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深行审投资核字〔2023〕0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地点:**省**市**县城内村以东,石家****公司以西,南苑路以北(2)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方案总用地面积约19.62亩,总建筑面积约27712.42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0057. 4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655. 02平方米,容积率约1.53,建筑密度约28.90%,绿地率约31. 57%。**6栋地上建筑,其中5栋为住宅楼,共计128户; 1栋公建配套用房及部分配套商业。(3)计划工期:20个月(4))标段划分:1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办公室处理: 1、****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因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技术信息处联系。
3.1.2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残****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再次参加本次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5 09:00至2024-02-09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02-05 09:00至2024-02-09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县**镇石油街159号 | 地址: | **省**市**区**东路528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董永军 | 联系人: | 周会芳 |
电话: | 0311-****2884 | 电话: | 0311-****8949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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