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果洛州草原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建设项目(草原扑火能力建设)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果洛州草原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建设项目(草原扑火能力建设)招标人为****,招标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省果洛州草原极高火险区(高火险区)建设项目(草原扑火能力建设)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果洛州
(2)招标内容:扑火机具:背负式水袋2320个,发电机24台,野外生存装备1160套,高压水泵10台(每台配套1000米水带),干粉灭火器800个,无人机12台,割灌机10台,灭火水枪640把,望远镜22个,二号扑火装备(橡胶)232套,铁锹40套(每套10把),方形灭火弹7000箱,高压细水雾灭火器18个,风力灭火机50台;扑火装备:10人帐篷58套,防火服2320套,防寒服1160套,防火毯(5米x5米)290个,野外炊具58套;通讯设施:对讲机29部,卫星电话6部,GPS定位仪11部;交通工具:草原防火运兵车2辆,草原消防水车2辆,草原消防运输车10辆,草原消防巡查车2辆,草原全地形消防摩托车8辆。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该项目共6(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公共**交易网》(www.****.cn/)办事指南栏的《**省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4年02月06日00:00时至2024年02月1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7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开标室三(地址:果洛州**县)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
接收异议联系人:****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82****5065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 地 址:****广场SOHO1号楼13楼11328室 |
邮 编: | 邮 编: |
联系人:马先生 | 联系人:刘先生 |
电 话:182****5065 | 电 话:0971-****000 |
传 真: | 传 真: |
2024年02月05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