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靖宇县鑫盛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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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吉林省靖宇县鑫盛采石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 | ||
建设地点 | 吉林省白山市(略) | ||
建设单位 | 吉林省靖宇县鑫盛采石场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省深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本项目在既有矿区南侧进行扩界,属于(略)。项目位于靖宇县蒙江乡义胜村,中心地理位(略).67501″, 42°24 25.15714″。本次扩界采场面积0.0376km2,由1(略),开采深度+592.06~+552m,开采规模为10 万m3/a。利用现有的破碎站对其进行加工,年加工花岗岩10万m3/a。本次工程主要有露天采场、新建办公室、排土场、石料堆场等配套工程。本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服务年限为4.1年。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矿产发展规划。鉴于项目采用露天开采工艺,且环境较为敏感,因此项目须严格按照《砂石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建设要求,切实落实矿山开采、运输环节等粉尘、废水排放控制措施,并采取有效的生态恢复与补偿措施,确保区域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的前提下,从环(略),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中所列建设项目的(略)环境保护措施。 | |||
主要环境影响及(略):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施工期间施工噪声(略)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以新带老”治理措施,将现存环境问题按相关要求进行整改。 (三)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露天采场淋溶水经采场排水沟,沿地势自流进入采场集水池,沉淀后用于生产降尘;各堆场设置排水沟及挡土墙,防止雨水的冲刷,同时,收集各堆场淋溶水至工业广场集水池,沉淀后用于生产降尘;破碎站喷淋废水经沉淀后,上清部分回用;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做农肥。 (四)落实废气污染(略)。严格控制开(略),禁止在采区以外的区域进行土方填挖等。开采过程加强生产管理,严禁大风天作业,采取湿式爆破,并对粉尘产生量大的区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并限制运输车辆的行驶速度;运输道路采取洒水;堆场采取“遮盖+洒水”。经以上处理后,项目无组织排放在矿区边界处粉尘浓度低于(GB16(略))《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制要求;破碎站采取封闭,破碎工序粉尘采取喷淋降尘,筛分工序粉尘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15m高排气筒”处理后,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 (五)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挖掘机、运输车辆等产噪设备,采取合理的减噪降噪等措施;夜间禁止车辆运输。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GB(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运输车辆经过村屯时,采取禁止鸣笛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小对周围村屯等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和利用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剥离废土(石)、生活垃圾、集水池及破碎站沉淀池污泥等固体废物,应采取合理的处置方式处置和综合利用,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