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安分局保洁服务(第2次)比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略)Z(略)
项目名称: (略)
采购方式: (略)
预算金额(元): (略)
最高限价(元): (略)
采购成本价(元): (略)
需求详情:
1)投标服务商须按需求方要求派遣一名保洁工作人员,为高新区公安分局一、二层(建筑面积:****平方米)提供日常环境卫生清扫服务工作;2)保洁(略),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六7:30~16:30,保洁人员着装上岗,做到文明礼貌、爱岗敬业,按照要求保障高新区公安分局的公共区域、楼梯、会议室、特殊房间、卫生间、门窗、卫生洁具、装饰物、植物等卫生清洁工作和养护,负责防疫消杀工作,负责值班室床单(略),不间断巡视,随脏随清、保持干净,垃圾收集、清理,放置(略),及时运走,及时完成清理消杀;3)投标服务商派遣的工作人员须接受高新区公安分局的双重管理服务;4)投标服务商需要为派遣的工作人员办理缴纳相应社会保险,提供定期体检服务;5)派遣人员工资、交通费、保险费、保洁器具、耗材备品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均由(略),需求方不再额外支付相关费用。6)投标服务商需具备良好的管理团队,管理人员大于3人,且提供至本服务项目中不少于3人的可用工作人员,以满足相应的服务需求。
服务周期: (略)
供应商数量:(略)
服务地址:(略)
报名开始时间:(略)
报名结束时间:(略)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略)(提供法(略),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略)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略)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座机: (略)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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