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加工1万立方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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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上报的由****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年加工1万立方石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荣青环境****公司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4]001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年加工1万立方石材建设项目,位于**县回龙乡黄楝岗村太山庙组。建设规模:**年产花岗岩路沿石4000m3、石材板材10.8万m2、石材雕刻品2000m3。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营运期要求生产全过程(大切切割-分片切割/雕刻-表面加工-切边成型)采用湿法作业;生产作业区及运输道路要求硬化处理,运输车辆采取有效篷盖,厂区出、入口处配备车辆冲洗专用场地及车辆保洁设施;定期对料仓、厂区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清洁,经以上措施治理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及《**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 A级指标。
2、废水
要求项目生产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排水制。
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m3)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进出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三级沉淀池(10m3)处理后回用,需补充损耗用水量;湿法作业废水经三级沉淀池(1#沉淀池160m3,2#沉淀池150m3)处理后回用,需补充生产损耗用水。
为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公司对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将原料库、一般固废暂存间、进出车辆冲洗沉淀池、湿法作业沉淀池和化粪池设为一般防渗区,将办公区设为简单防渗区。湿法作业生产废水沉淀池必须加盖罩棚,避免雨水冲刷。
3、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大切机、**锯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公司采取合理布局,加装基础减振并经距离衰减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太山庙村)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营运期锯切边角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400m2)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淀泥定期清掏,外售给人造砖生产企业**化利用;职工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村组转运处置。
四、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