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2月05日 21:17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第十三届**民俗文化旅游季“一起来伊旗”转九曲安装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 | 公告时间 | 2024年02月05日 21:17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市**区天骄北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2月05日至2024年02月0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2.8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继梁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322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娜和雅 147****111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天骄北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继梁 152****3222 |
项目概况
第十三届**民俗文化旅游季“一起来伊旗”转九曲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天骄北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08日 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第十三届**民俗文化旅游季“一起来伊旗”转九曲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2.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1 | 非联合体供应商 (小型、微型企业) | 6% |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 (1-6%) |
2 |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 | 6%(不再享受本表序号3的价格扣除) | |
3 | 联合体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且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 | 对联合体总金额扣除2% | 评标价=投标总报价 (1-2%) |
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小型、微型企业是指供应商及其所投核心产品的制造商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如实填写后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3)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
2.价格扣除相关要求。
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2)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
(3)提供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4)提****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5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天骄北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天骄北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天骄北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
联系方式:娜和雅 147****1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天骄北路金辉大厦A座1805室
联系方式:王继梁 152****32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继梁
电 话: 152****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