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受****委托,****以网上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两权合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路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场所:****广场六楼********交易部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省**市管辖海域CB22-05区块海砂开采项目
开采矿种:海砂
地理位置:**省**市**市田尾角东南侧管辖海域CB22-05区块
面积:2.12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 X | Y |
1 | ****750.71 | ****2937.51 |
2 | ****341.75 | ****4164.59 |
3 | ****634.83 | ****3165.38 |
4 | ****121.67 | ****2007.77 |
| -25.46 | -85.57 |
**储量:海砂**储量2581.92万立方米,可采**量2097.26万立方米
开采标高: -25.46米至 -85.57米
**开发利用情况:未开发利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无
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3年
起始价:85987.66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一)竞买人是中华人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其中,境内注册登记的外商独资、合资企业参与竞买的,在竞得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后需军事部门出具同意其在该区域登记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的书面意见方可登记海域使用权和采矿权,若军事部门不同意,则成交结果无效。(二)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0万元。(三)竞买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失信黑名单。(四)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竞买人近三年内未在**省因违法开采海砂****机关处罚。(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等形式的竞买申请。 (六)按时足额缴交竞买保证金。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3月11日 挂牌时间:2024年03月11日—2024年03月22日 2024年3月11日09时00分至2024年3月22日10时00分
网上地址:https://ytk.****.cn:8010/swsy/#/index/indexPage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20日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s://ytk.****.cn:8010/swsy/#/index/indexPage)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2024年03月20日
申请报名方式: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3月20日登陆**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土地、矿业权、耕地指标网上挂牌交易系统(网址https://ytk.****.cn:8010/swsy/#/index/indexPage)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16时00分 。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网上挂牌交易竞价结束后,网上挂牌交易系统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一)网上挂牌交易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挂牌成交。(二)网上挂牌交易期限内(含网上限时竞价程序)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以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网上挂牌交易期限内无报价者或者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竞买人在竞买申请前应认真仔细审阅本次公开挂牌交易文件及《**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挂牌交易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必要时亦可自行到现场踏勘出让标的。对挂牌交易文件内容和标的现状有疑问的,****中心和委托方查询。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660)****996。****中心根据委托人提供设置条件要求发出网上挂牌交易公告,只负责提供交易平台和服务,交易文件所提供的数据和图件均为****提供,对出让标的现状和网上挂牌交易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竞买人申请参加竞价的,视为全面接受挂牌交易文件内容和约定及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海砂采矿权及海域使用权所在海域现状、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可能存在影响**开采作业的外部条件及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等已充分了解、评估等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就交易标的现状办理交易手续。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标的现状和网上挂牌交易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书面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海域使用金和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限制乙方三年内不得参与**市海砂**出让活动,将乙方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或失信黑名单,以及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名单。
十一、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门户网站、****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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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