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建标[2024]010号的南安市产业生态走廊(茂盛路)绿化提升工程已由南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C0612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略),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略)。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略).6004万元,具体详(略)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略)
(2)招标类型:(略)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安(略)(茂盛路)绿化提升工程造价1464.6004万元,建设范围起于仑苍高速路口,终于南金路路口,全长约9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茂盛路既有绿化带及沿线带状用地的绿化改造提升,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略)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略)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略)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苗木养护期为12个月(6个月成活养护,6个月日常养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略)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略)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略)
注:根据住房城(略)(建城[2017(略)号)规定和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略) 号)的规定:
(1)投标人应具有与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2)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园林绿化行业从业信用记录,并且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否则否决其投标。(承诺函格式(略) 8 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二)。
(3)施工单位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 2 个及以上(略)。
(4)园林(略)(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园(略)。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略),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略)林绿化工程(指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或道路绿化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略)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7日08时00分至2024年03月07日08时30分通过(略)网址:( http://ggzyjy.quanzhou.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略)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略)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略)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提交(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采用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提交;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 号)的文件要求、《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泉发改规〔2022〕3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泉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使用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泉建筑〔2022〕24号)以及《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 号)文件要求,通过(略)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购买并开函成功后可在信息网或电子保函平台提供的页面下载电子保函导入投标文件,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三个帐号任选其一): ①户名:(略),账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1,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②户名:(略),账号:59590154431030100001,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南安支行; ③户名:(略),账号:3505016563070000059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安支行。注: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若投标保证金凭证上确需备注的,可备注“投标保证金”),且须一次性一次汇款到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3月07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3.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略)书软件完成网上上传,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上传的最后一份文件为准。招标人将(略)。如遇中(略),则开(略),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7.4.签到、解密:采用在线开标签到、解密。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开标签到、解密及验证。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自助签到,逾期递交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或逾期 未签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应在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时间)起 1 个小时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与“投标文件固化”CA 数字证书一致)在线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关于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方式详见“(略)(http://ggzyjy.quanzhou.gov.cn)”通知公告中《海迈交易平台项目在线开标签到及解密操作》。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略)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电子邮箱:\
电 话:(略)
传 真:\
联 系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泉州丰泽区丰海路东海泰禾广场13号2301室
邮 编:(略)
电子邮箱:(略)
电 话:(略)、(略)
传 真:(略)
联 系 人:(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略)
网 址:http://(略)gov.cn
联系电话:(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