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质量要求 | 石灰石粉产品质量标准:按石灰石二级标准执行,石灰石粉CaO≥50%,SiO2≤3%;粒度0-3mm;水份≤4%。 | |
- | 二、让步接收标准 | 石灰石粉让步接收标准:1.49%≤CaO<50%,以CaO=50%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36%;48%≤CaO<49%,以CaO=50%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48%;CaO<48%,CaO=50%为基准,每下降0.1%,合同价格下降0.96%。2.3%<SiO2≤4%,以SiO2=3%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1.2%;4%<SiO2≤5.5%,以SiO2=3%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2.2%;SiO2>5.5%,以SiO2=3%为基准,每上升0.1%,合同价格下降4%。3.粒度大于3mm不超10%,3mm以上的部分>10%,以10%为基准,超出部分2倍扣重结算;3mm以上的部分>15%,超出部分4倍扣重结算;3mm以上的部分>20%,超出部分5倍扣重结算。。4.H20>4%,1.5倍扣除超出4%的H20重量结算。。 | |
- | 三、产品验收 | 以买方计量、化验为准,以买方现场验收为准。 | |
- | 四、产地、验收地 | 1、产地:不限,由卖方提供。2、验收地点:买方仓库(或买方现场)。 | |
- | 五、产品运输 | 1、汽运。2、运杂费及运输过程中风险等由卖方承担。 | |
- | 六、包装 | 散装 | |
- | 七、结算方式 | 1、付款方式:100%现汇或6个月期承兑、电子承兑。 2、付款时间:货到验收合格,满足付款条件后支付。 3、补充说明:(1)卖方开具13%增值税发票;(2)卖方凭买方结算单结算。 | |
- | 八、违约责任 | 1、为保证合同履行,卖方同意缴纳伍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或则,卖方同意货款伍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招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结束后归还。未中标者,保证金如数退回。 2、履约过程中,买方发现卖方存在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弄虚作假等行为,卖方须按本批货物总价20%支付买方违约金。 3、 卖方须严格按买方通知时间、数量均衡供货,并按合同交货数量交货(合同数量基数±5%)。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时,如卖方执行数量未达合同数量下限,以合同数量基数为标准(不考虑±5%情况),对不足基数数量仍按本合同价格执行,并按“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如卖方执行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超出部分仍按本合同价格执行。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市场价格下跌时,如卖方执行数量超出合同数量上限,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按本合同价格结算,对超出基数数量按交货时市场价格结算;卖方执行数量不足合同数量下限的,按“违约责任第4款”处理。 4、如因卖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对未完成部分的合同量,如买方同意需继续履行的,如市场价格下跌,按交货期市场价格履行,如市场价格上涨或不变,按本合同价格履行;如无法确定价格变动情况的,交货价格按照本合同价格下降3%。并对延期交货部分作如下处理:在延期3天内交货不作处罚;延期4—15天(含15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0.5‰/天收取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根据实际延期天数,按延期交货部分合同金额1‰/天收取违约金;卖方超过合同期限30天以上(不含30天)仍未补足合同数量基数的,买方终止合同,并以合同数量基数(不考虑±5%情况)为标准,卖方将自愿承担未交部分违约金,买方有权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计算违约金:①卖方给予买方未交货值的5%作为违约金赔偿。②若市场价格上涨,卖方给予买方合同价差损失赔偿作为违约金赔偿,合同价差损失=卖方未执行合同总量*单价价差(单价价差为下个合同期限同品种采购均价与本合同价格之间的差价)。 | |
- | 九、争议解决 | 1、如卖方对买方化验结果发生争议,经双方协商后复检的,则以复检结果进行结算;2、发生其它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法院提请诉讼。 | |
- | 十、履行期限 |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3月20日止。合同执行期内,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