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2月8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8日-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8-****8573****审批局)
邮 箱:****@163.com
通讯地址:**高新区科创城3号楼审批大厅
邮 编:222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物酶研发生产项目 | 连****开发区昌意路6号联东U谷B2#01 | **** | 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购置PCR仪、蛋白纯化仪、发酵罐、冻干机、细胞组织培养设备、超声波清洗机、离心机等设备,,从事生物酶技术研发,通过研发过程得到生物酶产品技术工艺路线和性能参数,无产能输出。项目计划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 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选低噪声设备、减少噪声等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未经批准,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夜间作业,边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标准。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运营期:(一)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完善厂区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清洗废水经“中和+次氯酸钠消毒”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处理厂进行处理,尾水经大浦河排污通道进入临洪河。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研发过程产生的废气经通风橱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7米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各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的标准限值要求。 加强废气收集处理效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废气污染因子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和表3中的标准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总平面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本项目废包装材料由厂区**5m2一般固废仓库暂存,****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废离心残渣、菌体残渣、废试剂盒及废生物酶、实验室废液、废层析料、废透析膜、废活性炭、废试剂瓶作为危险废物,由厂区**5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合理调整贮存周期,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转移及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的转移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执行。 (五)加强设备运行及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全厂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六)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和标志。按《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