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熙泰再生资源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再生**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7 11:5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我局对****再生**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2月7日起报告书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4-****963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再生**综合利用及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乌环审〔2024〕6号 | 2024年2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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