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软件测评条件建设副总体单位遴选”意向公示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现将“某单位软件测评条件建设副总体单位遴选”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技术 需求 | 最高限价 |
1 | 某单位软件测评条件建设副总体单位遴选 | 作为某单位软件测评条件建设副总体单位,支撑协助采购单位开展项目需求分析与总体设计、软硬件设备采购验收、综合集成与系统联试等工作,并协助采购单位组织对子项目承研单位的质量监督,服务时间约为2024年4月至2025年11月。 | 不公开 | 约180万元 |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军内单位除外);
5.不得处于军委、军兵****政府采购禁止采购期内(参加竞争择优活动期间指自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
7.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名单且未被撤销的单位;
8.具有二级(或以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如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资格认证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证书颁发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未取得资格证书但已通过资格现场审查,须提供认证审查单位出具的完成相关审查的证明材料)或乙级(含以上)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军内单位须****委员会出具的资格证明;
9.具有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试验类),且承制装备范围涵盖软件测评领域(以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副本为准);尚未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含过期复审),但已经通过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且承制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企业,须****装备部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主管部门证明其已审查通过的证明文件;
10.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六、其他
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以下联系人书面反馈参与意向和需求意见建议,招标人将视情组织需求对接会议。供应商也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3.采购需求意向公示时间: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24日
4.联系人:陈老师010****9611、135****8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