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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 2024-02-02 | 发布机构: | ****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0万吨/年高沸点粗馏分及增塑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大道971号
联系电话:0533-****803
电子邮箱:lzhbfjxkk@zb.****.cn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备注 |
1 | 10万吨/年高沸点粗馏分及增塑剂项目 | **区敬仲镇工业聚集区陈古路以东、寿济路以北 | **** | **海美侬****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本项目占地 16 亩,主要建设装置区、罐区及中控室、消防泵房、配电室等;购置精馏塔、原料预热器、塔底重沸器、产品冷却器、塔顶冷凝器、塔顶回流罐等设备,配套建设1t/h的燃气导热油炉,并完善环保及安全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增塑剂 2 万吨、年产高沸点粗馏分 8 万吨。 |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水泥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干净、整洁。敬仲镇工业集聚区内已****处理厂,****处理厂运行前,企业循环冷却水采用纯水,确保不产生循环排污水;初期雨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表1道路清扫、消防水质要求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水厂运行后,项目循环排污水、初期雨水等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水厂处理。 2.加强生产管理,强化源头控制。项目罐区废气、装车废气及生产不凝气VOCs经深度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表1Ⅱ时段要求。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天然气燃烧废气经15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及林格曼黑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中重点控制区要求,氮氧化物还应满足《**市锅炉氮氧化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淄环委办〔2021〕30 号)排放限值要求。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以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相关要求管理。确保厂界VOCs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 37/2801.6-2018) 表3中相关要求。 3.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减振、消音、隔声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厂界外声环境3类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4.按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润滑、废导热油、废活性炭、废水预处理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 5.该项目建成后,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工作。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应对各风险源设置完善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落实应急防范与减缓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建设相配套应急装备和监测仪器,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和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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