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沙县区城乡一体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虬江街道、湖源乡、南霞乡标段)招标公告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略)受(略)委托,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三明市沙县区城乡一体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虬江街道、湖源乡、南霞乡标段)(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三明市沙县(略)(虬江街道、湖源乡、南霞乡标段)
2.项目编号:(略)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略)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年限 | 合同包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1 | 三明市沙县区城乡一体化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虬江街(略)) | 10个月 | (略) | 4000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2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5.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4投标人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
5.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除在响应文件中须随附《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附后)外,还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同带到开标现场;
5.6提供在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报价无效。
5.7投标人应具备《城市生活垃圾营业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5.8投标人需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略))
5.9本项(略)。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散页或粘贴形式的投标文件。
6.供应商报名期限:(略)
6.1如果采购(略),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报名期限,(略)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地点:(略)((略))。未经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递交投标文件时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招标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联系电话。
9.采购文件售价:(略)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应于2(略):00前提交至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厅(新华都4楼)。逾期送达的或(略)。
11.磋商时间及地点:(略)午09:00,磋商地点:三明市沙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二厅(新华都4楼)。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3.采购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法:(略)
采购公告附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