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石公路、石婆路10千伏电力配套工程-土建专业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新区石公路、石婆路10千伏电力配套工程-土建专业分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NJHQD-GC-2023-12-04-17-001
**省**市
发布日期:2024-02-18 11:33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新区石公路、石婆路10千伏电力配套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建设单位:****
公示开始时间:2024-02-18
公示结束时间:2024-02-21
**新区石公路、石婆路10千伏电力配套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 |
1 | **** | 259.981365 万元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20天 |
2 | ******公司 | 263.86307 万元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20天 |
3 | ******公司 | 266.555564 万元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120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 | / |
2 | ******公司 | / | / |
3 | ******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招标代理:**** 联系电话:158****4127
**新区石公路、石婆路10千伏电力配套工程-土建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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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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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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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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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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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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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地址:
****新区研创园园达路51****基地B座701室
联系人:
陆艳群
电话:
158****4127
电子邮件:
/
●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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