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银行****公司****423股股份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1/2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3/26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标的 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路436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建辉 | ||||||||||||||||||||||||||||||||||||||||||
成立时间 | 2009/12/22 | 注册资本(万元) | 436000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912********223154R | 所属行业 | 货币金融服务 |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基金销售;****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 ||||||||||||||||||||||||||||||||||||||||||||
职工人数 | 4959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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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议 | 董事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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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评估值 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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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7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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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对我单位所提供和出具的一切文件、证件、证明及资料等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完全责任; 2、在公开交易期间按****交易所产权交易操作规程进行交易,指定专人负责与贵所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把贵所要求提供的所有要件备齐交给贵所审核; 3、认真进行产权转让合同的签署工作,严格履行所签条款。并按贵所规定,及时、准确办理合同签订后续事宜;如发生违约行为,将以设定的竞买保证金金额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保证所提供的拟转让标的相关情况真实、准确、合法,且对拟转让标的拥有完全、有效、合法的处分权。如有担保、查封、第三人追索等情形,自愿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5、保证本次转让行为已得到有关部门的审批如有),符合本单位决策程****公司章程规定); 6、如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纠纷,本单位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
特别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该标的能否变更过户等事宜受让方自行核实并承担办理股权变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2.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注:如需附件,请在附件信息中上传以“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为名称的附件。 |
交易 条件 | 转让底价(万元) | 1700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列为相关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2****银行债务行为; (3)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作不实声明; (4****银行经营失败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重大责任; (5)拒绝或阻碍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依法实施监管; (6)因违法违规行为****政府有关部门查处,造成恶劣影响; (7****银行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 |
标的交割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截止日(2024年3月26日)15:00前向****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等申请材料,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即表明认可并接受转让标的及标的企业。 2、如本转让项目在挂牌期间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如本转让项目挂牌期间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并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违约,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全部扣除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公告内容以及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内容。 |
交易 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 《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 《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 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1/26 至 2024/3/26 | |||
报名手续 | www.****.net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纳:510万元。公告截止日16:00时前,按照提示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 3、若非**股交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股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网络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挂牌结果通知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 ||||
服务费 | 受让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的0.8%收取;以竞价方式成交的按成交价2%收取。交易服务费不足2000元,按照2000元收取。 转让方:按照双方合同约定收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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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标的咨询 | 魏女士0451-****4182 任先生0451-****4188 |
技术支持 | 魏女士0451-****4182 任先生0451-****4188 | |
咨询时间 |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 |
单位地址 | **市**区世茂大道66号 | |
其 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