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修缮工程)(略)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修缮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略)
工程名称: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西所及沈阳路建筑群
工期:(略)
施工地点:(略)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工程总进度达50%,支付合同价款30%;四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略)(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7%,最终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
质量保证期:(略)
施工范围:对西所建筑群及文德武功坊下架地仗油饰以及上架彩画重绘及保护修复等工程,整修脱落、空鼓、变色的地仗油饰以及上架彩画,对部分具有较珍贵的文物价值彩画进行现状保护。工程内容包含继思斋等建筑室内窝纸裱糊。
质量标准:(略)
二、工程量清单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略):否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一、(略)
工程名称:沈阳故宫古建筑油饰彩画保护修复三期-文溯阁宫门及嘉荫堂建筑群
工期:(略)
施工地点:(略)
付款方式及条件: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工程总进度达50%,支付合同价款30%;四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略)(审计后)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7%,最终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
质量保证期:(略)
施工范围:对西路嘉荫堂戏台、游廊建筑群以及文溯阁宫门等建筑进行下架地仗油饰,以及上架彩画重绘及保护修复等工程,即整修脱落、空鼓、变色的地仗油饰以及上架彩画,对部分具有较珍贵的文物价值彩画进行现状保护。
二、工程量清单
(详见(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文(略)(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略)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2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获取
方式:(略)
售价:(略)
五、(略)
截止时间:(略)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提交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略)。
质疑供应商(略),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略)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略),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略)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二次报价应在二次报价端口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略)提交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座4楼)。
7、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2个包组,供应商可兼投,但不兼中,不兼中原则:(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联系方式: 024-24843(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8楼815
联系方式: (略)、(略)
邮箱地址: (略)
开户行: (略)
账户名称: (略)
账号: (略)
3.项目(略)
项目联系人: (略)
电 话: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