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鲤城区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QZ01102-0900-2023-00027 | 主题分类 | 09重大建设项目 |
发布机构 | ****改革局 | 文 号 | 泉鲤发改审〔2023〕33号 |
公文生成日期: | 2023-11-10 | ||
标 题: | 泉****改革局关于鲤**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内容概述: | 关于鲤**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附 件: |
泉****改革局关于鲤**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申请〈鲤**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议书〉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办公室、****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泉鲤委办〔2023〕48号)要求,经研究,同意实施鲤**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项目代码:****)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鲤**公共文化场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点:鲤**浮桥街道、开元街道
三、项目单位:****
四、建设性质:改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对受灾严重的“一馆、两站、五中心”进行加固、改造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改建,总建筑面积约5400㎡。“一馆”****文化馆,“两站”****文化站、****文化站,“五中心”****服务中心、****中心、****服务中心、****中心、****中心。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
项目总投资602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及单位自筹。
七、相关要求:
1. 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报建手续,据此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2. 请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泉****改革局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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