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心物业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官网”(https://zhihe.****.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2月19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物业招标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80万元/年
5.招标需求: ****中心物业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投标人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投标人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官网”(https://zhihe.****.com/),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等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9点30分(**时间)。
2.开标地点:**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本项目采用线下开评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完成登记、递交文件、开标等。
3.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需按照标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提供一正四副纸质版投标文件(胶装装订),密封提交,未按要求提供开标现场退回。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伍万元整(人民币),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官网”(https://zhihe.****.com/)等媒体上发布。
(三)注意事项
1、潜在投标人/投标人须登录“****官网”(https://zhihe.****.com/)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登录****官网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通过****官网发布,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查阅****官网。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应及时网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服务热线:解工0551-****0631、马工 0551-****492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县**路西侧
联系方式:刘主任 151****5777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陈工 0558-****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8-****232
****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1月25日
项目名称:****中心物业更多“物业”商机>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2024LXCZ004
招标(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2月19日9时30分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金额:****860.00元/年
中标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468号通和佳苑(易居时代公寓)1幢、2幢1#1901室-1905室
公告期限: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2月20日
采购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市**县**路西侧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51****5777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服务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陈工
联系电话:0558-****232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若供应商对质疑(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管部提出投诉。
对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发现招标采购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集团纪委举报,监督电话:0558-****606、0558-****506。
特此公告。
****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