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信息编码:(略)
专业领域:制导与控制技术,电子元器件,探测与识别,计算机与软件,体系建模仿真与评估,电子信息,网络通信,卫(略)
(略)受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略)进行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略)
2.招标编号:CITIC-BIDDING-M(略)-40
3.开标时间:(略)
4.中标(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略)
第三中标候选人:(略)
5.公示期:(略)
各有关当事人如有质疑,可以以书面形式(具体格式详见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质疑材料原件向(略)一次性当面提出(不接收邮寄、电子邮件及传真等)。
如无有效质疑,本评标(略)。
二、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方不是参(略)牵头方;
2.质疑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者未加盖单位公章;
3.提出质疑时间超出规定有效期限的;
4.质疑书内容不完整且拒不补充完善的;
5.同一质疑方对同一质疑事项提出相悖内容的;
6.质疑事项已经完成处理并书面答复质疑方的;
7.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程序的;
8.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9.质疑事项(略)
10.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11.其他有关(略)。
三、恶意质疑投诉处理
对有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略)据失信行为失信程度采取相应限制措施,并视情做出以下处理:
1.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经济责任;
2.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3.涉嫌违法违纪的,依法将有关事项移交国家、军队有关部门处理。
四、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略),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投标人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略),或由双方协商合理分担。
五、联系方式
质疑受理部门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电话:(略)
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