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传媒大厦C座业务用房及展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传媒大厦C座业务用房及展厅装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传媒大厦C座业务用房及展厅装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SJ-GC-(略)-01-01; 2.3建设地点:(略) (略)m2;展厅区域建筑面积约为****m2。办公区域装修空间有办公室(领导办公室、普通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党建室、茶水间、公共卫生间;展厅区域装修空间有接待室、展厅、会议室; 2.5计划工期:总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设计单位在合同签订且经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确定具备实施条件后6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竣工日期:(略)注: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 (2)采购、施(略):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略) 2.8招标范围:包含(略)传媒大厦C座业务用房及展厅装修工程的设计(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并出具相应的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设备调试,联动调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配合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9招标控制价:(略) 2.10资格审查方式:(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本次招标均要求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略)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 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须未(略)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略) (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与本次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成员组成的联合体,其成员应当具备各自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能力、资质条件和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4.1获取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略)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人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略)。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窗口综合服务电话:(略)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略),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投标(略)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略)。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新华城国际广场B1写字楼东区五楼(泰安市岱阳大街东首路南)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8.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略)(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略)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略)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