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新房乡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纳雍县新房乡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纳雍县新房乡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纳雍县新房乡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名称),本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雍泰集团研究,选择具有劳务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招标人:(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广州天河帮扶资金、省级补助资金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纳雍县新房乡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名称)施工公开招标。
1.建设地点:(略)
2.建设规模:纳雍县新房乡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2668.82平方米,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2627.38㎡,大门建筑面积41.44㎡;
3.计划工期:(略)
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略)实施内容;
5.承包方式:本次招标的承包(略),其余所有辅材、机械及人工均由劳务中标方提供。注:中标单位不得转包及再分包;
6.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三证(略));
2.投标人具备(略)(施工劳务不分等级)或住建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备案),且具备有效期(略)。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单位若在本公司存在不良记录,取消投标资格,中标后取消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五、疑问回复时限
1.疑问回复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于2024年2月23日17时00分止,地点:(略)经营部((略));
2.逾期未接到投标公司回复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请于2024年2月23日17时00分到(略)会议室进行开标。
七、承诺
1.如未严格按照竣工日期完工,则竣工验收结算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给予结算。
2.因投标人自行中途停工或以其他理由停工的,发包人将有权不(略),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清场处理,并更换施工班组。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招标项目为纳雍县新房乡第二幼儿园建设项目主体劳务分包工程(项目名称),本项目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经雍泰集团研究,选择具有劳务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招标人:(略),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广州天河帮扶资金、省级补助资金等(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名 称:(略)
2.地 址:(略)
3.联系人:(略)
(三)建设地点:(略)
(三)工程进度款:按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质量要求:(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略))或在住建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备案),且以上证件处(略)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具备有效期(略)
4.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6.若在贵州雍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实施的项目中有不良记录的公司,不允许参与投标报价。
中标企业承诺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到位,并满(略)。
五、投标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一)投标保证金形式:
使用银行转账提(略)。
(略)元(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
递交地点:(略)财务部。
(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及账户:
银行转账
递交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一小时前从投标人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人向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汇款时,须备注工程名称及所投标段),逾期未到账的视(略)。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单位账号:(略)
六、投标保证金退还
(一)未中标的投(略):在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人在10个(略)
(二)中标人的投标(略):在签(略),招标人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形式:(略)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总(略)
递交地点:(略)财务部。
(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递交方式及账户:
银行转账
递交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后5日内以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到期未到(略),所造成(略),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标。
账户名称:(略)
开 户 行:(略)
单位账号:(略)
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方式:工程主体完工后无息退还50%,剩余50%项目完工后立即无息退还。
九、投标截止时间
十、(略)
本项(略):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按建筑面积600元/㎡(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控(略)(含清底)及以上工程,教学(略)(除消防、暖通、门窗、栏杆、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大门散水以内(除消防、(略))。最终结算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据实计算建筑面积。本次报价采用建筑面积每平方单价包干方式,建筑面积每平方投标报价≥600元/㎡或不按整数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招标人确认的最高限价进行三轮竞争性谈判,投标人报价不能高于招标人给出的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所有的报价均为含税价,报价时下浮率应注明包含3%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一、招标的原则
本次投标的原则是:“公(略),诚实信(略)。
参加本次投标的由(略)各部门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组成5人以上的投标领导小组。
十三、授予合同
确定中标企业公示结束后,中标人应按照中标通知规定的地点和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代理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中标人若因自身原因不能履约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废除授标,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按项目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进行赔偿招标方。
1.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资质(略),并加(略)
2.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投标,需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
3.由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本次投标,需出具身份证原件进行验证;
4.提供投标保(略)(须备(略));
(三)中标人的确认
1.投标人应按招标人的招标范围,结合自身实力自行报价;
2.报价采用现场报价的方式:进行三轮报价方式,由招标小组人员进行现场发放报价单,报价人员填写完毕并在所有签字部位盖章或按手印后,由招标小组人员统一收回后宣读,最终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最低单位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
3.当有两家以上(含两家)最低(略),由组成的领导小组与投标人竞谈,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企业,中标价即为投标人所填写的最终报价;若以上方式不能分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招标人将再进行一轮报价来确定最终第一中标候选人。
十五(略)
参加本次投标的施工企业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次投标价格、施工工期、施工安全、工程质量要求等内容,如未严格按照竣工工期完工及中途停工的(注:因建设单位原因或招标人原因引起停工的投标人不予承担),则竣工验收结算时按照已完成工作量的60%给予结算。因投标人自行中途停工或以其他理由停工的,发包人将有权不给予结算,且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清场处理,更换分包单位或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必须按时发放,若出现农民工上访或因农民工工资被拖欠事宜造成的一切不良因素,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本次投标的结果是签订施工合同的重要依据。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企业与招标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具体协商,在施工合同内具体约定,本次投标解释权归(略)所有。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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