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2-21】
一、招标条件
沂河新区**路(正大路-**路)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路(正大路-**路)道路两侧绿化提升,路段全长2700米,需提升绿化面积约16800平方米,主要包括绿化用地的整理、种植土回填、绿化栽植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标段划分:不划分。
3、建设地点:**沂河新区。
4、资金来源:**沂河新区财政拨款。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技术力量、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承建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08:00-17:00,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①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ggzyjy.****.cn/linyi/)在规定时间内下载磋商文件。②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市公共**交易网,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磋商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责任自负。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并同时发送电子版(***.word格式及加盖单位章扫描件***.pdf或***.jpg格式)至电子邮箱****@126.com。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市公共****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规定对于**市****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单位在参与招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截止日期: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过时作废。
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日期:2024年3月13日9时00分。
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临****中心A7座2单元3楼
联系人:宋工
联系方式:0539-****680
日期: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