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街道中医理疗服务的公告(实施购买前)
根据《****财政局关于2018-2019****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街道中医理疗服务 | |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服****工会职工会员 (二)服务内容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推动“健康中国”“健康**”“健康**”战略在职业健康领域的落实,****工会工作部署,****机关****工会员,丰富职工业余文体生活,倡导全民健康理念,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提高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提升广大会员单位职工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工会会员需求为职工提供中医按摩、艾灸、火罐服务。解决亚健康问题,缓解慢性颈肩腰腿疼痛等职业病问题。预防职业病、保护劳动者,提高干部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工会员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工会员身心压力得到释放,亚健康得到改善,从而达到身体健康的目的,更好的投入到工作当中去。 (三)服务期限 一年。 |
项目预算金额: 198000元。 | |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
地址: **市**区**街道光翠北路6号
联系人: 杨工
联系电话: ****9131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 2024年 2月21日
备注:
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