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对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斗山园区8000m3/d污水处理厂(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农产品加工示范区(江门台山)斗山园区8000m3/d污水处理厂(略)项目
建设单位:(略)
建设性质:(略)
建设地点:台山市斗山镇农产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厂(中心坐标E11(略).90″,N21°59′43.19″),本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建设规模:台山市斗山镇农产品加工园污水处理厂总占地面积为18153.92m2,总建(略).56m2,污水处理达标后排入白宵河,设计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处理能力为8000m3。
(略)万元,由社会资本负责本项目设计、建设和营运的资金筹措。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四)环境影响评(略)
1、(略):项目周围环境(略),以及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2、报告编写:项目污染源强(略)评价,给出项目建设的环保可行性结论。
3、公众意见征询:环评期间,将由建设单位(略),由建设单位通过媒体或网站公示该项目的环评结论及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以再一次征询公众意见,并在报告书送审前客观地回应公众意见。
4、报告提交:(略)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件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公示发布后十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反馈意见,以便建设单(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https://(略)gov.cn/xxgk2018/xxgk/xxgk(略)/t(略)_(略).html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