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联系电话:0752-****952
电子邮箱:stjghk@hzzk.****.cn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改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一路19号艾瑞克斯科技产业园11、12栋2~5楼 |
环评机构: | **绿然****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一路19号艾瑞克斯科技产业园11、12栋5-8楼,投资2000万元,占地面积1161平方米,建筑面积4645平方米,年产耳机喇叭1.5亿件。2023年9月1****生态环境局仲恺分局的审批(审批文号为:惠市环(仲恺)建[2023]190号),于2023年11月18日组织相关企业等组成验收工作组对现场进行了检查并形成了专家意见,于2023年12月19日完成竣工验收平台公示。于2023年9月13日进行排污登记的填报(证书编号****1303MA56AY9T35001Y)。 由于企业业务扩大,项目拟投资500万,租赁**仲恺高新区惠风东一路19号艾瑞克斯科技产业园11、12栋2~5楼进行生产,改扩建项目年产扬声器2000万件。改扩建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161m2,总建筑面积4063m2。改扩建项目员工5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工作8h,不在项目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项目点胶固化区域设置为密闭车间,点胶、固化过程产生的NMHC,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厂内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限值;项目焊锡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NMHC和颗粒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有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员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装废物、锡****公司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废空容器、胶渣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5、环境风险:废气收集治理设施故障,导致项目产生的废气未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造成废气在车间内和项目周边的浓度增大,影响员工和周边环境,应落实废气治理设施的设置和运行,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定期对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检修。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时间: | 2024-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