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晶微电子技术(江苏)有限公司 利晶微MiniLED及MicroLED新建项目(第二阶段:年新增LED灯板1512000万PCS)
**** 利晶微MiniLED及MicroLED**项目(第二阶段:年新增LED灯板****000万PCS) | 项目代码 ||
**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 |
版本:2018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397-电子器件制造 | |
082-电子器件制造 | ||
污染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区无****工业园**四支路9-2、9-3 | ||
****审批局 | 环评审批文号 锡行审环许〔2020〕3037号 | |
2020-11-25 |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300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30000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07201G |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200MA213Q9307 | |
****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200MA213Q9307 | |
2023-03-01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2023-03-0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3-06-01 | |
2024-01-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2-22 | |
网站 https://www.****.com/gs/detail/2?id=****203Be9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2-22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 本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塔清排水、清洗废水及回收系统排水。由于本期项目所在地区域的污水市政管网未建设完成,本期项目最终排放污水无法直接****处理厂,故冷却塔清排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与经污水站处理后的清洗废水及****园区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 | 本期项目废水总排口排放的生活污水中pH值及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的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总磷的日均排放浓度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的B级标准。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本期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印刷、粘晶、贴片工序产生的锡膏挥发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印刷、粘晶和封装工序产生的擦拭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回流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废气(污染物以锡及其化合物计),封装成型工序产生的封装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计),切割翻转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气(污染物以非甲烷总烃、甲苯计)以及锅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锡膏挥发废气、擦拭废气、焊接废气、封装废气、清洗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01)排放。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FQ-02)排放。 未被捕集及未被净化的锡膏挥发废气、擦拭废气、焊接废气、封装废气、清洗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 本期项目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甲苯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执行的相关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的排放限值;无组织锡及其化合物、甲苯的厂界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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