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变更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 3.4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略)(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4.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4.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略)(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4.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略)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现变更为:
3.4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4.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2 项目设计负责人:(略)
3.4.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投标时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作为施工项目经理。
3.4.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略)(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招标文件涉(略)。
2、其他内容不变。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北雀路117号柳钢华锐设计公司2楼209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海凤 电 话:(略)
特此公告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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