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废丝机头纱公开出售
第一章 出售公告
根据公司管理提升要求:废丝承包要做到公开透明,形成公平竞争的长效机制,现对****机头纱-开刀丝销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出售,特邀有兴趣的单位参与。
一、出售方式及范围
1.出售发布方式:****公司官网公开发布出售公告。
2.本次出售范围:机头纱(**和**) 。
3.出售承包时间:2024年04月01日至2025年3月31日。
4、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1)提交报价响应文件地点:****大渡****采购部办公室106室
(2)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8日10点整。(**时间)
5、竞争性谈判地点和时间
(1)地点:******总部;
(2)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日期3个工作日内。
(3)发布单位:****
地 址:重****工业园B区
邮 编:400082
联系人:邵老师
电 话:182****2860
二、参与单位资格要求
本次公开出售实行资格后审,参与单位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合法工商登记;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被责令停业,或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公司或办事处名义参加比选。
4、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参比。
三、针对本文件的澄清
3.1参与单位可就本文件中不明确、不一致或有异议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向本单位提出澄清或答疑要求。(原件或邮件****@cpicfiber.com)
3.2书面的澄清或答疑要求应加盖参与单位公章,并应在2024年2月27日10:00(**时间)之前送达发布单位,否则,发布单位将不予受理,视为同意文件全部内容。
3.3本公告发布单位发出的对本文件的书面答疑书是出售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当书面答疑书与比选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答疑书为准。
四、参与保证金
4.1参与保证金是本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公告发布单位避免因参与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本公告发布单位在因参与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4.6条的规定没收参与人的保证金。
4.2****公司的名义提交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伍万元整)的保证金(备注:2024年度CPIC废丝-开刀丝投标保证金)目前在**的,有足额押金的不需要再交。
4.3参与人应采用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银行转账的,应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并将银行转账凭证一并放入密封报价响应文件中。
4.4发布单位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选的参与人(对公账户)一次性无息退还其保证金,中选人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4.5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比选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与其他参与人恶意磋商,串通报价的;
(2) 在提交报价文件规定时间内,参与人撤回其报价文件并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的;
(3)在报价有效期内,报价人撤回其密封报价文件的;
(4)中选人未按本须知第七条规定与出售单位签订合同的。
4.6出售公告发布单位指定的保证金的接收单位:
(1)公司名称:****
(2)账号:5000 1333 6000 5001 2972
(3)开户行:****营业部
4.7参与缴纳比选保证金后应及时通知公告发布单位并提供缴纳凭证。
五、参与单位密封报价文件的签署及提交
5.1文件的签署
参与文件须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参与人应按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比选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比选文件中。
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竞选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参与人应将比选文件用结实的、不透明的纸质材料密封,内层和外层密封袋上均应清楚地注明“CPIC废丝机头纱竞购项目报价文件”的字样。
出售公告发布单位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参与。
每一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密封章或比选人公章。每一密封袋上除注明上述相应的字样外,还应清楚地注明以下内容:
(1)竞购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联系人信息;
(2)“在2024年2月28日10:00(比选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5.2竞购文件的提交
竞购单位应派专人在规定提交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所有文件送达提交竞购单位指定地点。
出售单位将拒绝接收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提交的任何竞购文件。
六、评审与废选
6.1评审
公告发布单位将在文件第一章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评审。
评审时,参与评审人员(3人以上)将查验参与单位竞购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启封竞购单位“响应文件”,并根据其中的公告要求内容公开唱标,并以合适的方式对唱标的结果加以记录。
评审过程采用保密方式进行,不对参与竞选单位开放。按照综合评审原则确定中选单位。
6.2竞争性出售内容及评分标准
本次出售按照下表确定的内容及评分标准,采用综合评选方式,根据价格从高到低确定候选单位,评选出3-5家单位进行竞争性谈判,根据报价、装运及时性、配合处理难销废丝品种的能力等因素确定**单位。
6.3废标条件
评审过程中,无论在任何阶段发现竞选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取消其竞选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或故意进行无效竞选的;
(2)与其他参与单位恶意串通的;
(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抑制其他承包商的;
(4)通过向发布单位或评选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谋取中选的;
(5)存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废选条件的。
七、签订合同
7.1中选人确定后,出售公告发布单位应当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选人,并与中选人在5日之内签订合同,逾期不能签订视为中选无效。
7.2合同期内,中选人不得恶意停止出货,否则造成的库存积压损失全部由承包商承担。若遇可预见性的无法出货,中选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公告发布单位。若无故拒不履行拉货义务或在拉货过程中发生不诚信行为,则取消后续竞选资格。
7.3若中途有中选人终止**或无法出货,发布单位可据实际需要优先选择该年度未中选的参与单位进行**。
八、履约担保
8.1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中选人之前缴纳的比选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担保金。履约担保也可采用双方协商同意的其它形式。履约担保的范围包括书面合同的责任。
8.2中选人拒绝按上述第8.1条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选,发布单位有权没收竞选保证金或履约担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