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监护仪(单胎)公开遴选采购公告
胎儿监护仪(单胎)(略)采购公告
添加日期:(略)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拟对以下医疗设备面向社会进行(略)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择优的原则,兹欢迎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经营)企业等潜在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形式:(略)
二、采购编号:(略)
三、项目名称:(略)
四、参选人的资格条件
1、具备(略)(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等相关的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接受联合参选。
3、参选人应具(略)(略)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五、参选须知
1、参选人领(略)(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加盖公章。
2、参选人(略),文件格式详见参选文件要求;参选文件需正本一份和副本贰份,在每一份文件封面上要注明 正本 或 副本 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文件将不予参选。
3、参选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必备证件,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等文档均需加盖公章,由其法人或其委托人(出具法人委托书)委托参选。
4、参选人需提供近3年的无犯罪证明材料(中国裁判文书(略))。
5、医院根据各供应商所推荐的产品、报价及参选文件,按照评议标准(略)。
六、项目时间安排
1、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2月23日-2月29日的每天上午9:00~11:00和下午1:30~4:30。
2、参选文件(略):(略)下午17:00,过时不候。
3、地点: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采购中心(高科西路2699号行政楼205室)
4、联系人:(略)
5、联系方式:(略)
七、廉洁要求
1、在本次项目(略)过程中不许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2、不得提供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略)
3、(略),排斥参选人,损害参选人(略)
4、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5、医院如确认中选人在本次遴选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略),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采购中心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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