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我公司拟建的“**区野角小型灌区**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第一章招标公告第5条,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人须于为 2024 年3 月15日10时00分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一张网(网上交易大厅 (https://ggzy.****.cn/hallweb/#/tradinghall)业务系统,并于当日 11 时 00分前解密投标文件。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3条,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57.22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条,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 7人(其中招标人或其委托代表 0 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7人),由招标人在开标前 24 小时内到**市公共**交易中 心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的相关专业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
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条,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支票、****银行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履约担保退还:在颁发完工证书之日起28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条第3点:删除承包方式:本工程的临时工程为固定单价承包,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6、第三章评标办法2.2.2条1、本工程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T值(含劳动保险费)为:人民币****557.22元。
7、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17.3条工程进度款: 1、按每月(期)计量一次,每月(期)申报工程量,每期按发包人、监理人及全过程审核单位审定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完成竣工资料的整理及工程结算书的编制工作后向发包人申请审核,经甲方委托有造价资质的第三方审定(结果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在确认达到合同质量目标并经相关部门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最终结算审定价款的97%(实际工程量低于合同价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97%支付),留取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3、付款时由承包人开具审定工程价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该项目工程量清单按照最新上传附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
请各投标人随时关****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变更通知等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日 期:2024年2月23日
文件预览:
**区野角小型灌区**工程施工第一次变更公告.pdf
野角招标文件2024.2.7.pdf
澄清通知.pdf
野角图纸.rar
野角工程量清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