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车辆设备加油服务采购
2、预算总额:(略)
3、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计算。
4、服务方式:供应商为采购人所有车辆设备办理一对一的加油卡,采购人车辆设备按采购人内部制度要求到加油站加油,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相关要求提供加油服务。
二、相关标准:(略)
三、技术规格:所报产品规格应符合相关行业许可并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2、交付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略)
(1)投标报价为长沙市成品燃油销售市场价(当日)的下浮率,最低不能小于3%。加油成交价格=加油机标注价格×(1-成交下浮率)-优惠价格额度。且在享受报价下浮率的同时享有加油站当日其它的活动和优惠。
(2)供应商加油机标注价格不得高于同期长沙市公布的市场价格。
2、油品要求
供应商提供国家标号的汽油、柴油,所经销油品必须全部从国家认可的正规炼油厂、石油公司采购,定期将燃油送检或接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的抽检,确保燃油质量。
3、加油机要求
加油机作为加油计量设备,按规定定期由计量部门鉴定,保证供油数量准确,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检设备计量准确度,如若出现计量短缺问题,供应商按短缺量每个百分点1000元向采购人进行处罚性赔偿。
4、加油站点要求
(1)供应商具有设施完善、布局合理的加油站点。在雨花区辖区范围内不少于四个站点或承诺成交后建设。
(2)加油员必须对加油车辆进行车牌号、卡号核对,保证专卡专车使用。
(3)成交人需每季度向甲方提供油质检测(略)的企业可以不要求提供合作书,非产供销一体化企业必须提供)。
(4)妥善保存燃油采购的相关资料,包括高清电视监控的视频资料(至少保存六个月),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5、服务团队及加油站点的确定
(1)供应商应将所辖长沙市城区内(内五区和长沙县)全部加油站全部(略),并在响应(略)油站位置图,采购人可在供应商提供的所有加油站加油。
(2)供应商须成立长沙市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 车辆加油服务团队,明确(略),加强组织领导,配备满足(略),指定专人负责信(略)。
(3)提供的服务团队人员及加油站信息必须明确,便于相关主(略)。
6、加油要求
(1)供应商须制定相关加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燃油品质和服务质量。
(2)供应商所辖加油站应提供24小时加油服务。
(3)供应商所辖加油站按实际加油量进行结算,严禁用加油卡购买或换取油票、现金、物品等。
(4)采购人在加油、使用过程中如发现燃油质量问题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不符合要求等,供应商知悉后,应在24小时内派人界定原因,确认经济损失,赔偿(略),并在3天内采取补救措施及赔偿损失。
(5)如发(略)(不核对(略)),将依依规追究责任。
(6)加油单位应当优先保证采购单位的用油。
六、验收标准:1、项目验收由采购人组织,国家(略),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略)
采购人(略),通过雨花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供应商应每月向(略)。
2、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投标所需一切费用自理。
3、优惠折扣声明: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列出所有优惠条件,作为评分因素,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略),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