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深圳国际交易广场(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34层3407-3411(共5套)写字楼交易项目编号:S110000D012111727004
**市**区福华一路1****广场****广场)34层3407-3411(共5套)写字楼
交易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24-02-26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市**区福华一路1****广场****广场)34层3407-3411(共5套)写字楼 | 项目编号:**** | |
标的编号: | ||
**** | 转让方类别:法人 | |
****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房屋所有权(房产) | |
批准单位名称: | ||
3706.864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5 | 挂牌日期:2024-2-26 |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是 |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
1、意向受让方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时间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交易所指定账户。 2、交易过程中,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导致交易无法继续进行的,交易相关方不相互追究其他方任何责任。 3、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相关事项进行承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承诺函。 4、转让标的状况以物业现状(不包括办公家具、装饰装修、电子设备等软装)为准,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物业现状(不包括办公家具、装饰装修、电子设备等软装)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房产重新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责任与风险。 | ||
https://otc.****.com/dzsw/detail/318561.htm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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