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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供应商: ****人民医院****中心改造工程设计进行市场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医院****中心改造工程设计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9.8万元 5.采购需求:本项目包含:此次改造翻新面积约2500平方,****中心墙体拆除,并对顶棚饰面层翻新,水电暖通安装改造、消防改造。****中心,中心配备6个内镜普通诊室和1个ESD手术间及其他功能用房项目设计。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现场联络人:****中心朱老师,电话:0551-****2186。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证书;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良信用记录; 6.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评审办法 有效最低价 四、有关要求: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询价要求,在2024年3月6日17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院作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我院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文件应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请寄(送)至我科,邮寄地址:**省**县庐城镇文明中路32****中心,彭进(收) 电话:0551-****0772。 3.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我院的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所有采购活动。 **** 2024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