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scec(略)
报名截止: (略)
邀 请 书
_____(略)(被邀请单位全称):
一、 烟台市蓬莱区新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行车道路缘石工程施工投标单位资格预审工作已结束,贵单位资格预审合格,具备本比选工程的施工能力,现正式(略)。
二、请投标单位(略),认真(略),进行(略),并按比选(略)。
三、本项目工程为1个标段,投标单位总体报价。比选人有权对标段按中选人的综合实力进行考评,合理划分标段,中选人不得提出不合理的异议,如中选人不(略),视为自动弃标。具体内容见附后工程量清单。
四、请凭本邀请书于****年1月30日前到中建五局山东公司烟威分公司烟台市蓬莱区新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商务合约部领取比选文件。参选人需缴纳¥****.0元人民币的参选保证金(请在****年1月30日前交于中国建筑五局山东公司烟威分公司威海市环翠区世昌大道270号欧乐坊二期B12号楼24层烟威分公司财务部,财务账号(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阜外支行,账号:(略) ,户名:中建五局(烟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需用参选人公司账户缴纳,并注明“烟台市蓬莱区新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行车道路缘石工程投标保证金”、“单位全称、授权委托人全称”),打款成功后,携带银行回执单至烟威分公司财务部领取收据原件,于比选会议召开之前出示财务室开具的收据原件,否则,比选人不接受参选人的比选文件。对于未中标的参选人,比选保证金在开标后15天内退回,中标的参选人参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回执单放入上交比选文件中)。
五、投标人自行考察施工现场,费用自理。可联系项目经理 石高琪 ,联系电话: (略)
六、比选人暂定于(略)4:00(有变动提前电话通知)在中建五局山东公司烟威分公司会议室内部开标,投标人应在此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至中建五局山东公司烟威分公司商务合约部 刘松一处,联系电话:(略) 。标书送达或联系烟台市蓬莱区新城市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商务合约部 刘松一 ,联系电话: (略) 。对比选文件及合同内容有疑问请联系刘松一说明,联系电话同上。(标书送达时,同时提供电子版报价单,电子版报价随标书用U盘递交或采用邮件方式送达,电子版文件必须同于书面版文件,邮件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