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鹤岗市公安局兴安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公告
一、合同编号:****0223-230401-001073
二、合同名称:******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分局机动车保险服务直接选定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分局
地址:**省 **市**区松翠街2号
联系方式:184****2019
供应商(乙方):****
地址:**省**市**区北**路45号
联系方式:184****88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1 | 46000 | 1(46000) | 45138.33 | 45138.33 |
合同金额: 45138.33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壹佰叁拾捌元叁角叁分
七、本次验收内容
1 | 46000 | 1(46000) | 45138.33 | 45138.33 |
合同金额: 45138.33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壹佰叁拾捌元叁角叁分
八、验收日期:2024年02月26日
九、验收组成员:赵志国 吴任超 李宏亮
十、验收意见:验收合格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分局
2024年0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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