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下列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3—****707 传真:0913—****700
通讯地址:****环保局开发股715500
邮箱:****@1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农业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 **县罕井镇 | **** | **华山环保****公司 | 该项目位于**县罕井镇唐塬村****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利用现有空厂房及场地建设农业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分三期建设,本次评价范围为一期工程。一期工程生产车间分为两部分,1#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1000 m 2 ,布设 16 台炭化炉; 2#生产车间建筑面积 1300m 2 ,布设 16 台炭化炉;每 4 台为一组。原料预处理车间依托****公司现有厂房,建筑面积 800m2 ,布设破碎机一台,制棒机 1 台。工程建成后可产生生物质燃气(木煤气)2880t/a (密度 0.6kg/m 3 )即 4.8×10 6 Nm 3,生物质成型燃料 3200t/a,其中炭化炉回用木煤气 2.88×10 6 Nm 3,剩余 1.92×10 6 Nm 3木煤气通过管道供给******公司热电公司。项目同时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2万元,占总投资的5.31%。 | 报告表类项目,无需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