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辅助
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辅助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人:****
2024年2月
****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采购,欢****公司参加竞价。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内容: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及要求”
3、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37****6093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3月5日15:00(**时间)之前密封邮寄或送到**省**县**街道八二五北街555****环境局三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2024年3月5日15:30](**时间)
开标地点:****环境局三层会议室
**省**县**街道八二五北街555号
项 目 一览 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1 | ****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辅助服务项目 | 1 |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及要求” |
注:
1、以上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及要求”。
2、投标人按项目总价进行报价。评审以整个项目为单位。
3、各投标人报价时需充分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所有费用。****实验室计量认证体系、实验室扩项CMA资质认定、方法验证、检测能力技术指导等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费用。中标后不再增补。
4、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分包或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且成交人须赔偿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一切损失。
5、投标人只能提供一份报价方案,若出现多份报价方案的,则取消该投标人的竞标资格。
6、采购人不负责向落标的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7、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在文件准备和递交过程中所产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
2024年2月28日
项号 | 条款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1.1 | 项目名称:****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辅助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采 购 人:**** |
2 | 2.1 | 资格审查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拟派出的本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至少有2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资格(内审员证在有效期内) ,提供证书复印件、与该单位的聘用协议,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具有**省内同类项目相关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6)提供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7)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无任何处罚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等作出书面承诺(原件);注:以上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
3 | 3.1 | 报价文件递交地址:**省**县**街道八二五北街555****环境局三层 接 收 人: 邱工 137****6093 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3月5日15:00(**时间) |
3.2 | 1.项目预算价:(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人民币伍万元整。 | |
4 | 4.1 | 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报价文件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
5 | 5.1 | 评估原则及方法:最低价中标法(如果报价相同,提供资质认定咨询服务相关业绩份数多的供应商为中标人) 资格审查:采购小组将逐一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有效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和统计,****公司为中标方。 |
6 | 6.1 | 1. 投标人必须对其报价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选过程中,如有发现投标人有为谋取中选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采购人的行为,将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2.中标后,采购人有可能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成交人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若发现成交人虚假响应,则予以无效报价处理,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3.若在签订合同时,发现投标人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 |
6.2 | 开标、评标程序: ****采购办按局采购规定开展评标工作,开启《投标文件》,具备资格的供应商有3家及以上参与且资格审查通过时,可以组织评审。按照最低价中标法开展评标,确定中标方。资格条件符合且报价最低者中标。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满三家的,进行重新招标。 |
3.1项目概述
****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辅助服务项目,是从实验室计量认证工作的初始到最终取得计量认证证书的全过程辅助服务。包括:完善实验室计量认证体系、实验室扩项CMA资质认定、方法验证及人员培训、档案规整、检测能力技术指导等资质认定过程中相关的一切活动,本次拟定评审项目涉及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废气、噪声等领域,现有能力约66项,新扩项目约12项。
3.2采购内容及要求
3.2.1服务要求依据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评审补充要求》(国市监检测[2018]245号);
3. ****体系文件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等相关要求。
4. 拟扩项项目见附件1。
3.2.2采购内容
1.中标人须针对本****小组,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小组内成员岗位分工明确,职责清晰、合理,人员后勤中标人自行保障。
2.制定完整、切实可行的审核方案,邀请有资质的技术审查专家进行一次内审及指导管理评审工作,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
3.提供优化建议,协助****对本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修订,协助****对监测、仪器设备档案进行规范化整理。
4.协助实验室地址变更评审及扩项评审过程中相关的工作。包括检查申请材料的准备情况,协助完善申请报告、扩项方法验证及检测能力技术指导等评审过程中相关活动。
5.为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的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
6.评审后续技术指导工作,协助完善整改工作并取得证书。
3.3服务成果
****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全过程提供辅助支持直至采购人取得证书;提供《审查计划》、专家组意见、体系文件修订意见等成果报告。
3.4付款方式
取得证书并得到我站认可,财政资金到位,中标方开具正式发票后,我站一次性支付100%合同款。
4.评定方式:最低价中标法
评标将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采购实验室
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
辅助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
我司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文件后,进行了认真的研究,愿以人民币 (大写)报价投标。
投 标 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
现附上由 ****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机关名称)签发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照业经年检,复印件与原件完全一致,真实有效。
(注: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需由副本原件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姓名 (性别 、年龄 ****公司(单位)任 职务,是我公司(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 标 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本人是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职务: ,身份证号码: ,****公司参加****实验室资质认定复评审及扩项评审辅助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谈判、签署与该项目有关的合同及相关法律性文件和全权处理与此有关的一切事务,由此产生的一****公司承担。
投 标 人: (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 (签字)
日 期:
1、若被授权人为两人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的,应特别说明是被授权人集体行为有效还是任何一个被授权人的单独行为即可代表授权人的行为。
7.拟派出的本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提供:拟派出的本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至少有2人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内审员资格(内审员证在有效期内) ,提供证书复印件、与该单位的聘用协议。
提供近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在“信用中国”无任何处罚记录、无行贿记录等
附件1:****扩项清单
序号 | 分析项目 | 方法 | 类别 |
1 | 钴 | 水和废水 | |
2 | 锑 | 水质 锑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1047-2019) | 水和废水 |
3 | 钒 | 水质 钒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673-2013) | 水和废水 |
4 | 铊 | 水质 铊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HJ 748-2015) | 水和废水 |
5 | 石油类 | 水和废水 | |
6 | 氧化还原电位 | 氧化还原电位 电极法《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总局 (2002年) 便携式仪器法, | 水和废水 |
7 | 浊度 | 水质 浊度的测定 浊度计法 HJ1075-2019 | 水和废水 |
8 | 总余氯 | 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HJ 586-2010 )附录A水质 游离氯和总氯的测定N,N-二乙基-1,4-苯二胺现场测定法 | 水和废水 |
9 | 硫化物 |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HJ 1226—2021) | 水和废水 |
10 | 非甲烷总烃 | 环境空气和废气 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监测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1012-2018) | 环境空气和废气 |
11 | 总悬浮颗粒物 |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1263-2022) | 环境空气 |
12 | 一氧化碳 | 固定污染源废气 一氧化碳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HJ 973-2018) | 废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