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省委****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粤发〔2021〕5号)、《******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为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乡村**”战略提供空间保障,支撑**镇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市等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我镇组织开展了《**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为广泛凝聚共识,听取社会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自然**听证规定》和《**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规定,拟召开《规划》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听取社会各界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时间:2024年3月29日下午15:00(会议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听证会地点:****便民楼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采取相关部门推荐及自愿报名的方式公开征集20名听证代表。其中,政府部门代表15名,****机关邀请、相关单位推荐产生;群众代表5名,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征集人数时,****机关的监督下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随机抽签确定;当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机关根据听证事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四、听证会报名
1、报名条件。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
(1)年满18周岁以上;
(2)具有中华人民**国国籍;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报名期限和方式。
(1)报名期限:2024年2月28日-3月5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时间,即8:30-12:00、14:30-17:30)。
(2)报名方式:可通过邮件申请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电子邮件请发送至****@qq.com,并在邮箱备注“《**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报名”;通过现场报名的,可到****规划办报名。联系人:黄炜,电话:150****9197。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3、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个人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听证会报名表、有效的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五、听证会须知
1、本次听证会不受理电话、传真方式提出的报名申请。
2、听证报名人应熟悉本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规划发展状况。
3、听证报名人经审核,符合听证条件后获得听证会代表资格,我镇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听证参加人须凭《听证通知书》参加听证会。
4、听证参加人如对本次规划有意见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意见或建议。
5、听证参加人届时应准时参加听证会,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本次听证。
6.听证参加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听证纪律。未经许可,与会人员不得随意录音、拍照,影响听证秩序。对违反听证纪律的人员,听证主持人可以进行劝阻,不听劝阻的,可以责令其离场。
7、其他未尽事宜按《自然**听证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doc
2.《**市**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听证会报名表(个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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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