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就****西院区药库**中央空调、冷库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西院区药库**中央空调、冷库项目;
1.2采购编号:****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项目预算:32万元;
1.6施工范围、工程量:
****西院区药库**中央空调、冷库,药库位于地上一层,室内净高4.3米,建筑面积464.78平方米,常温区域温度控制在20℃以下,加装中央空调多联机,冷、热负荷约为110000W;冷库温度控制在2-5℃,加装制冷机组,冷、热负荷约为12000W。 (具体房间位置图及负荷表见附件。)除中央空调内、外机外,本工程还包含:外机土建基础、冷库屋面保温、配电柜(包含室外电路)、冷媒铜管、水路、电路、风道、保温、辅材、集中控制及全部人工等。
2.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责任并提供承诺函附响应文件,未提供的为无效投标。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3)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1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2月29日—2024年03月0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市高新区华强新天地12号楼5层);
3.4.1单位负责人(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4.2非单位负责人(非证照列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购买《谈判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6日上午09: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开标室(**市高新区华强新天地12号楼5层开标室)。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上公开发布。
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强制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贫困地区产品优先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进口产品政策、信息安全产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