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江县元潭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 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江县元潭镇段防洪治理工程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 ****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2]14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中央预算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省**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2]146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市**县。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工程拟综合治理2.23km,其中:堤防1.377km,护岸0.874km,河道疏浚1.292km;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2021 年 01 月 01 日以来已完工单项 合同金额不低于 1500 万元的堤防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业绩认定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2月29日 00时00分 (**时间,下同)进入《**市公共**交易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whjy.****.cn)“公共**交易平台”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凭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3月26日 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市公共**交易平台:**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whjy.****.cn)工程建设投标系统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 **建设网、**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水利局
电 话: 0827-****477
传 真: /
电子邮件: 635600
地 址: **县光雾山大道**段459号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地 址: **县光雾山大道**段459号
邮 编: 6366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827-****913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静沙南路29号7栋9层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 话: 028-****2961
传 真: 028-****2961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4年02月28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相关资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