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2024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竞价公告
****受 **** 的委托对 ****水厂2024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用网上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1、项目基本信息
1.1项目名称:****水厂2024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玖万贰仟元整(¥:92,000.00元)。供应商的含税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为无效竞价。
1.4 采购内容及要求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 | 最高限制总价 |
1 | 次氯酸钠 | 吨桶 | 100吨 | 920元/吨 | 92000元 |
(2)技术要求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合格品 | ||
有效氯(以 C1计)≥ | 10.0% | 有效浓度 |
游离碱(以NaOH计) | 0.1%~1.0% | |
铁(Fe)≤ | 0.005% | |
备注 | 指标试验方法按照GB 19106-2013标准执行 |
注:1)供货周期:根据采购人通知送货。
2)相关指标必须满足表中要求,并符合国家标准。
3)运输及装卸由供应商负责,运输及装卸货品全过程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验收方式:每车次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均由采购人现场进行检测,若检测指标不合格,当即取样封存送至第三方机构检测,并通知中标人,该次第三方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若送检的检验结果为合格,送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送检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送检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5)为了保证供货安全及需要,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48小时内派有技术的合格技术员上门服务并按采购人提出要求更换。
6)如因供应商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各种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3)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供货周期:根据采购人通知送货。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企业、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及承接能力的个体工商户。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3、网上竞价日程安排
3.1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7时30分
3.2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3月6日17时30分
3.3 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2024年3月7日08时00分
3.4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7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
3.5 竞价时间:2024年3月7日14时30分至16时00分
4、竞价资格材料
4.1 营业执照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注:(1)供应商需在资格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竞价系统上传,所有材料上传前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所有材料一经提交,无法退回。请各供应商上传前仔细检查,确认符合竞价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供应商竞价须知
5.1 报名: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本公告页面点击 “我要投标”进行报名,竞标人获得竞标码即表示系统报名成功。
5.2.资格:竞价开始前,竞标供应商必须提前上传竞价资格材料,并按规定缴纳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基本户转入,本项目竞价保证金为:920.00元(转账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市福狮******公司
银行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商行南洋路支行
**市国有企业**交易平台将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报名项目自动生成供应商所参****银行账号(即多个合同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参与竞价项目的竞价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等额竞价保证金。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竞价保证金汇入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竞价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5.3竞价:供应商应根据竞价公告的要求,在满足竞价项目需求的前提下,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平台内嵌的报价格式进行报价(含税),有详细报价函,****公司公章,并在报价页面统一上传。电子报价具法律效力,供应商对报价内容承担责任。
5.4供应商提交报价的项目必须符合本次竞价的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网上竞价报价无效。
5.5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本报价(含税)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产品费用、包装、人工、机械、运输、装卸(指装卸至指定地点)、保险费、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抽样检测费、验收及税金(提供增值税专用****交易所需费用以及企业利润、所涉及各种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5.6供应商竞价资格材料一经提交,即视为满足技术要求,确定成交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提供符合以上技术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若成交人虚假承诺,采购人按无效成交处理。
5.7疑问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事项、竞价文件有疑问的,应在竞价时间前一天内,以电话、传真、网络方式发送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经采购人核实后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文件的澄清、修改。
6、网上竞价规则
6.1竞价时间规定。网上竞价招标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在竞价公告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竞价系统对竞价项目进行报价。
6.2报价规则。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一次报价,该报价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参与竞价的供应**仅有一次报价并上传报价单的机会,请确保报价资料上传完整。
6.3竞价成交规则。按照满足竞价项目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排序:
(1)报价最低的,排序第一;
(2)报价相同的,按报价时间先后顺序排序;
(3)报价相同且报价时间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电脑摇号方式随机选定其中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7、网上竞价结果公告
竞价成交的,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国有企业**交易网发布竞价成交公告。竞价成交公告应包括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供应商的品牌、型号、价格等内容。竞价失败的,由采购人在2个工作日内在**国有企业**交易网网上竞价系统发布竞价失败公告。
8、成交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8.1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成交、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竞价公告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8.2因成交供应商的违法行为导致成交被依法确认无效;
8.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签订合同
成交供应商须于竞价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15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
10、履约担保金
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提交成交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确认成交供应商产品无质量问题且成交供应商在本合同项下未出现违约情形后无息支付。该履约保证金应在签订合同时提交,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转帐。
11、付款方式
(1)货款由********处理厂)按实际供货数量支付:
a、中标人应提供货物送货单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3%,若国家有调整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原件,中标人、发票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
b、其他有关资料。
(2)付款:每一结算周期内(即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为一个产品货款结算周期)的货款于次月对账,于第三个月进行付款。
(3)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12、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500元包干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银行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350********050003678
开户行:建设银行**市鲤**支行
13、供应商在参与采购人的招标采购活动中,应严格落实采购人《********公司**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管理规定,如出现以下违反采购人相关管理规定的,采购人将依据规定对其做出限制:**商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要求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投标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违约情况对**商进行限制。
13.1有下列行为的**商,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二十****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的事实,****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2)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13.2有下列行为的**商,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十****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公司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事实,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存在利用职权索贿,****公司举报的。
13.3有下列行为的**商,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五****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经核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经核实存在与采购代理单位恶意串通事实的;
(3****公司的投标采购活动中,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4)因**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
13.4有下列行为的**商,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三****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的;
(2)因中标人自身原因中标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公司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3)因**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停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且约谈后仍无法按要求消除故障,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商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公司被行政处罚的;
(5)因**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管理局对公司授权资质认证的取得或造成已授权资质被取消的。
13.5 **商(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其它主体(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存在以上行为被列入限制名单的,则:
(1)授权人系专门授权****公司特定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应当同时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如授权人的产品及服务具有特殊、重大的不可替代性,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2)授权人系以区域性经销授权的方式授权被授权人,被授****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无需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不当行为具有一定责任,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可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14、水投公司人员以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因廉洁问题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属实的,水投公司有权在排除受限制**商的前提下,解除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与所有涉及业务关系的**商签订的合同,且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解除权条款应当在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采购文件中事先作出安排。尚未订立的合同(包括已经中标尚未订立的合同)应在排除受限制**商的前提下确定(或重新确定)中标人。
15、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地 址:**省**市**市宝盖镇北环路2638号
联 系人:林先生 联系方式:0595-****6500
代理机构:****
地 址:**市丰****花园**大厦9楼A单元
联 系 人:王嘉法 联系方式:0595-****8509/132****9500
监督单位及部门、联系电话:
部门或机构名称:********公司
电话:0595-****0230
附件:1、报价函
2、采购合同
3、廉政合同
4、********公司**商管理办法(试行)
****
2024年2月28日
附件1
报 价 函
项目名称:****水厂2024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增值税税 率 | 单价 | |
不含税 | 含税 | |||||
1 | 次氯酸钠 | 吨桶 | 100吨 | |||
不含税总价: 含 税总价: | ||||||
报价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报价单位:(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水厂2024年度次氯酸钠采购项目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组织的招标(竞价编号:****)活动,确认乙方为本次采购的中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
1、甲方的《竞价公告》(竞价编号:****)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2、乙方的报价文件;
3、履约保证金;
4、中标通知书;
一、产品名称、规格参数、数量、单价、金额等: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增值税税 率 | 单价 | |
不含税 | 含税 | |||||
1 | 次氯酸钠 | 吨桶 | 100吨 | |||
不含税总价: 含 税总价: |
技术指标
项目 | 指标 | 备注 |
合格品 | ||
有效氯(以 C1计)≥ | 10.0% | 有效浓度 |
游离碱(以NaOH计) | 0.1%~1.0% | |
铁(Fe)≤ | 0.005% | |
备注 | 指标试验方法按照GB 19106-2013标准执行 |
二、合同总额: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该价款包含 所有产品费用、包装、人工、机械、运输、装卸(指装卸至指定地点)、保险费、培训费用、售后服务费用、代理服务费、抽样检测费、验收及税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三、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四、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费、装卸费及保险费(如有)由乙方负担。货物未交付前,发生损坏或缺失,风险由乙方承担。
五、货物交付:乙方于合同生效后,接甲方送货通知 5 日内,将货物运输并装卸到指定地点,数量核对正确后视为完成交付。
六、付款方式:
(1)货款由********处理厂)按实际供货数量支付:
a、乙方应提供货物送货单及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13%,若国家有调整按调整后的税率执行)原件,乙方、发票单位、购货票证开票单位三者应一致。
b、其他有关资料。
(2)付款:每一结算周期内(即每月的25日至次月的24日为一个产品货款结算周期)的货款于次月对账,于第三个月进行付款。
(3)本项目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乙方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七、质量要求:
1.乙方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或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省和行业相关标准,没有相关国家、**省及行业标准的,产品质量及服务应符合合同目的标准。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全新的、****制造厂商原装产品,保证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其使用效果具有令甲方满意的性能。
2.验收方式:每车次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均由甲方现场进行检测,若检测指标不合格,当即取样封存送至第三方机构检测,并通知乙方,该次第三方检测结果为最终结果。若送检的检验结果为合格,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送检的检验结果为不合格,送检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不合格的处理
若在一个结算周期内有发现招标指标不合格的产品,药剂使用单位有权按以下办法处理:(为避免歧义,以下“扣减”均指以扣减额计算,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但未支付款项中扣除抵销,作为“扣减”,如甲方无其他付款义务导致无法“扣减”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a.首次检出招标指标中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的,该车次产品若甲方不要求退货,则该车次产品货款予以扣减,扣减额=(|招标指标-实测指标|)÷招标指标×该车次产品合同单价×5×该车次产品数量。若首次检出多项指标不合格,则按该办法分别计算后再累加扣减该车次产品的货款,扣减金额最多不超过该车次产品货款。
若该车次不合格产品无法达到甲方使用要求,甲方要求退货,或乙方要求取回该车次不合格产品,则甲方有权按上述办法计算的扣减额扣减乙方供应的其他批次产品的货款或者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与扣减额等额),以补偿甲方的损失。
b.第二次检出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的,该车次产品若甲方不要求退货,则该车次产品货款不予支付。
若该车次不合格产品无法达到甲方使用要求,甲方要求退货或乙方要求取回该车次不合格产品,则甲方有权按该车次产品货款额扣减乙方供应的其他批次产品的货款或者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与扣减额等额),以补偿甲方的损失。
c.第三次检出任何一项指标不合格的,该车次产品若甲方不要求退货,则该车次产品货款不予支付。在每一供货周期内若有一次在一个结算周期出现三次及以上招标指标不合格产品,则除按以上条款的相关约定处理外,甲方将不退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产品交付,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补足。乙方应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时,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但未支付款项中扣除。
2.乙方交付产品未通过甲方验收,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退款、退货、补足或调换产品,甲方要求乙方补足或调换且乙方未能按期补足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作为违约金。
3.守约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公告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概由违约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甲方****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送达条款:乙方确认本合同载明的联系方式为其有效联系方式,地址为其有效的通知、函件、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甲方采用特快专递形式送达的,自专递寄出之日起第三日视为送达;采用短信、邮件、微信等电子通讯方式送达的,相关信息一经发送成功即视为送达。若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后24小时内告知甲方,否则由此发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其他: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合同有效期限一年,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单位地址:****环路2638号 单位地址:
电话:****6500 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929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3
廉政合同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为做好项目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项目高效优质,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经济效益,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业务领域内的管理规章制度。
(四)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供应商、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五) 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或要求、暗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为其个人谋取私利。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报送相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五条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双方项目合同终止之日止。
第七条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公司**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廉洁治企,****公司材料、物资、服务采购及工程服务相关**商管理,完善**商评价体系,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有效防控经营风险,根****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公司(以下亦根****公司)范围内所有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服务相关供应商、服务商等**商的管理,但《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商的管理,应遵循合规合法、公平公正、透明竞争、优胜劣汰原则。
第二章 **商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为加强**商管理工作,****公司物资材料服务采购、****小组负责指导、管理等工作,其职责主要为:
1.****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工程服务以外材料、物资、服务的**商工作;
2.****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工程服务相关的**商工作;
3.审议**商管理相关的制度与评定;
4.审议存在不当行为的**商违约处理方案,不当行为包括订立的合同存在违约、****公司存在侵权、因******公司遭受第三方索赔,因订立、缔结合同过程中发生缔约过失行为等;
5.协调解决**商管理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贯彻落实**商管理制度,公司各部门应加强供应商、服务商管理,其职责主要为:
1.****公司产生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服务相关的**商进行信息收集。
2.按照依法依规、依照合同约定及招标竞价响应资料/采购文件规定等做好**商管理。
3.****公司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反馈**商所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交货/服务时效、售后服务等不按合同约定或采购要求的信息。
4.整理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服务相关的**商的违约行为,提出处理意见****公司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审议。
5.党群监察部负责收集整理经已确定列入限制名单的**商信息,****公司进行通报处理结果。
第三章**商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商的基本权利
1.对采购活动及**商管理评价结果存在的不公正行为向采购职能部门或物资材料服务采购、****小组进行质疑与投诉;
2.****公司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基本资格,并有权获得同自身所提供产品、服务相关的采购和服务信息;
3.****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及工程服务相关的业务等;
4.****公司自荐或推荐相关的优质产品、生产厂家或服务商等信息。
第七条 **商的义务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府部门、产投集团、水投公司等廉政建设相关规定和制度。
2.严格执行合同、招标竞价响应资料、采购文件的条款,履行合同、招标竞价响应资料、采购文件的承诺,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3.向公司或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公司人员在业务往来活动中存在的营私舞弊、索贿受贿、吃拿卡要等违纪违规行为;
4.****公司对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的咨询并积极响应;
5.诚信经营,不以不正当手段竟争;
6.业务**中不串通其他供应商哄抬价格,牟取不正当利益;
7.****公司通报企业重大变更情况,如企业重组、更名、迁址、联系方式变更等。
8.工作时间之外,原则上****公司负责工程、采购等相关人员,如特殊情况,****公司同意。
第四章**商限制
第八条 **商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竞价响应资料要求的,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招标竞价响应资料承担相应责任;在采购合同履行期间有违约行为的,应按照合同约定要求供应商承担违约责任,并根据违约情况对**商进行限制。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的**商,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二十****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的事实,****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2.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法院判决为刑事犯罪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的**商,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十****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公司人员、招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事实,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水投公司人员、招标代理单位、以及其它相关人员存在利用职权索贿,****公司举报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的**商,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五****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经核实存在招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事实的,尚未构成刑事犯罪的;
2.经核实存在与采购代理单位恶意串通事实的;
3.****公司的投标采购活动中,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的。
4.因**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引发重大事故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的**商,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之日起,限制其三****公司所有业务活动:
1.因乙方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
2.因乙方自身原因成交后未在约定时间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公司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在采购期间不履行合同的。
3.因**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造成停机停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且约谈后仍无法按要求消除故障,造成不良影响的;
4.因**商的产品质量问题、服务****公司被行政处罚的;
5.因**商的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问题,****管理局对公司授权资质认证的取得或造成已授权资质被取消的。
第十三条 **商(以下简称“授权人”)授权其它主体(以下简称“被授权人”****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被授权人存在以上行为被列入限制名单的,则:
(一)授权人系专门授权****公司特定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应当同时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如授权人的产品及服务具有特殊、重大的不可替代性,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可不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二)授权人系以区域性经销授权的方式授权被授权人,被授****公司范围内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活动的,原则上授权人无需被列入限制名单。但是,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不当行为具有一定责任,经物资材料服****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司研究同意,可将该授权人列入限制名单。
第十四条 水投公司人员以及其他业务相关人员,因廉洁问题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属实的,水投公司有权在排除受限制**商的前提下,解除自本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与所有涉及业务关系的**商签订的合同,且所有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支付,解除权条款应当在合同、招标竞价响应资料及采购文件中事先作出安排。尚未订立的合同(包括已经成交尚未订立的合同)应在排除受限制**商的前提下确定(或重新确定)乙方。
第五章 **商管理纪律及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 水投公司党群监察部履行对供应商管理活动的监督,其职责主要为:
1.监督采购职能部门对**商的管理工作;
2.监督所有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及工程管理相关的**商业务活动中对供应商的限制;
3.监督和查纠******公司管理办法的行为;
4.随时审阅、审查、监督所有的物资、材料、服务采购业务的采购文件及配套档案,及工程管理相关的资料、档案。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就依法必须招标投标项目对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乙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公司物资材料服务采购、****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材料物资服务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狮水投〔2021〕117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