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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略)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略)市鸿运纸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的审批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略)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系科室:(略)市烈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行政许可室
电 话:(略)
邮编:(略)
项目名称:(略)
项目性质:(略)
项目单位:(略)市鸿运纸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略)市烈山区(略)童街道海孜矿祁集街南600米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老玛钢厂现有厂房开展建设,重新购置生产设备,投资建设(略)(即本项目)。本项目经(略)市烈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略)意备案,项目代码:2302-340604-04-01-315460。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占地面积15亩,拟建设两条生产线,单条生产线年处理2万吨废纸,建成后年生产4亿片蛋托。
二、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以及防治措施
1、废气
生物质烘干机燃烧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SO2和NOX。拆包、投料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略))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项目在厂区设置一个化粪池,定期清掏后用(略),无废水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GB(略)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略)的有关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略)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