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H2GC24A07G008 | 统一(略) | A(略)C-(略)-(略)-1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2-29 15:(略) |
项目名称 | 怀宁县吴洼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 ||||
项目编号 | H2GC24A07G008 | ||||
招标人 | 怀宁县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安徽永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略) | ||||
最高限价 | (略).28元 | ||||
代理机构 | 怀宁县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水利C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24(略)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军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略) | 水利水电工(略)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龙华路466号第3栋1单元5层01052号 | ||||
投标价(元) | (略).42元 | ||||
项目负责人 | 金家乐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略) | |||||
技术负责人 | 周加虎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略)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安徽大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乌沙镇人民政府4楼 | ||||
投标价(元) | (略).15元 | ||||
项目负责人 | 朱律超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皖(略) | |||||
技术负责人 | 疏义秀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 《水利(略)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济宁禹鼎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24(略) | ||
地 址 | 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长沟村 | ||||
投标价(元) | (略).91元 | ||||
项目负责人 | 孔令琪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鲁(略) | |||||
技术负责人 | 臧盛阁 | 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中的合格标准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略)7点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略)、程浩,联系电话:(略)、(略)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略);(略))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略)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略)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略)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略)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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