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租赁房产位于****市**区黄河路17号,出租建筑面积8910.72平方米(不含五层719.04平方米),宗地面积1447.03平方米,房屋建成于2003年12月。****商场、餐饮、健身、办公、住宿为一体的高层综合楼,建筑总高度为42.62米;楼体分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其中地下一层设锅炉房1间、配电房2间、中央空调水泵管道房1间、餐厅1间、冷库2间、监控室1间及消防水箱等设施设备;地上一层为公共休息厅、商店、理发室;二层三层为餐饮;四层为健身房;六层至十二层为客房,客房数110间,其中:套房6间、单间32间、标准间72间,共计182张床位;十三层有消防水箱间、电梯设备间、纯净水过滤设备间。有高层载客电梯2部,二、三楼共用独立载客电梯1部。房产中等装修,水电暖卫消防等设施齐全,截至评估基准日,均可正常使用,房地产主体现状为“****酒店”。 二、本次评估租金价值为单纯的房地产租赁费用,不包含装修改造费、物业费、管理费及房产税等其他费用;不考虑室内动产及出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免租期和押金支付等对租金的影响,已考虑可能存在的空置率对委估不动产年租金价值的影响,本次评估结论为含税价。 三、本次租赁房产证载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办公楼,****宾馆、餐厅及办公等,本次租赁期含装修期。 四、本次租赁房产原承租方使用中,租赁合同期至2024年2月29日,租赁合同到期之日原承租方搬离。 五、意向承****办公室5间、负一层冷藏室1间及酒店停车位5个供出租方免费使用。 六、意向承租方报名前须持盖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意向方承诺函》至****报名并缴纳保证金。 七、本项目公告内容是基于出租方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的披露,****交易所对公告内容及交易事项的承诺或保证。提醒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报名前自行做好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自行了解出租房屋及土地性质是否满足承租后经营性质的需要,自行了解该租赁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的详细情况和产权瑕疵,自行实地考察租赁物现状(项目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信息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与其现状完全一致)等,意向承租方应充分并理性判断承租资产风险,并在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自愿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承租后,因租赁资产瑕疵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及无法办理相关经营性手续而可能产生的任何纠纷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无关。 八、其他详见《评估报告》《租赁方案》《资产明细表》等备查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