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北滨路东延伸段配套(黑石子)临时弃土场建设工程已由**市****委员会以江发改投〔2023〕26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一期)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黑石子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355.2亩,总填方302.27万方(一期224.73万方、二期77.54万方),场地截排水沟3.66千米,护脚墙1068米,排水涵洞336米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721.834472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1)土石方工程、边坡、挡土墙工程、弃土场土建工程、排水工程及视频监控系统等;(2)收纳、回填土石方(土石方料源由业主组织安排),并根据设计要求进行碾压;(3)负责现场车辆线路指挥、倾倒、推平碾压、车辆施救等现场管理;负责场内表土剥离及运输到指定区域堆放;(4)负责车辆出场冲洗、道路洒水、场地喷雾降尘等环保工作,控制扬尘污染;(5)负责场内道路的**及日常维护(包括进出口道闸后端道路);(6)负责洗车设施、设备以及其他招标人交予中标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7)负责整个施工场地安全生产工作, 确保场地安全有序;(8)协调周边关系,包括镇、村、社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等(协调期间须保障弃土场的正常运行)。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设计图纸、图说及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全部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24个月,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区创富路3号科金二期3号楼13楼 | 地址: | **区青枫北路水星A区A1栋5楼 |
联系人: | 代老师 | 联系人: | 张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3563 | 联系电话: | 023-****8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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