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周至县610124001023GB00002号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关于**县610****01023GB00002号
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宗地规划条件的公示
发布日期 | 2024-02-28 17:13 | 内容概述610****01023GB00002号宗地位于**市**县行政管辖区内,农商东街以南,南新街以东。自规划用地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意见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2024年0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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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8 17:13
610****01023GB00002号宗地位于**市**县行政管辖区内,农商东街以南,南新街以东。规划总用地面积2782.67平方米(4.174亩),其中净用地面积为2561.65平方米(3.842亩),代征道路221.02平方米(0.332亩),规划净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070102),容积率≤2.6,建筑密度≤20.0%,绿地率≥35.0%,建筑限高54米。地下人防建筑面积最终以相关部门的审批为准,建筑退让距离按《**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城市设计要求、交通组织规划要求、配套设施规划要求等按照相关方面的法规规范执行。规划机动车停车位及非机动车停车位按照《**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的通知》(市**发〔2023〕3号)执行,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位个数及面积以最终建筑工程审批内容为准。项目实施中须严格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电梯配备、建筑间距、**、消防、环保等相关方面的法规规范和标准。建设项目需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自规划用地规划条件公示开始之日起7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该规划意见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4年02月29日至2024年03月06日
地址:**县二曲街办云塔南路1号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电话:029-****1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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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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