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国有建设(略)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略)负责组织实施编号为津红西(挂)2024-0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开挂牌出让。(略)负责编制发布出让地块挂牌文件、接受竞买咨询、竞买申请、竞买文件审核、收取竞买保证金等工作。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挂牌出让地块现场交易工作的见证、提供交易场所,维护交易活动现场秩序,接受地块报价、组织现场成交及现场竞价活动、签订成交确认书,发布地块成交结果。现就有关挂牌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相关情况
该地块位于红桥区复兴路与南运河北路交口东北侧,其四至为:东至(略),南至(略),西至复兴路,北至西青道(以挂牌出让文件附图为准)。
该地块已基本完成原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拆除清理工作,地块内有一间看管用房,红桥区政府承诺于该地块土地移交前完成拆除工作;地块北侧有部分用地为满足施工盾构井吊出需要,正在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占用,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于2024年8月底前交回土地;地块南侧有地埋电力管线,红桥区政府承诺于开工前完成切改。其他原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拆除清(略),具备土地交付条件。
地块界内使用范围、界外处理范围如另有树木、电力、通讯、供(排)水、供暖、人防等地上(下)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其相关附属设施(含管线),受让人可(略),对不需要保留的,由土地整理单位予以解决。
二、土地使用条件及相关要求
该地块出让土地面积(略).4平方米,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具体指标见下表:
规划用地 性质 | 规划用地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地上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商业(略) | (略).4 | ≤2.87 | ≥20 | ≤60 | (略) | 该地块为混合用地,规划用地性质包含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导)、住宅用地。包含商业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办公楼宇(其他商务用地)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用于企业总部建设。住宅地上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包含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详见公共设施配置) |
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商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城镇住宅70年、商服40年。挂牌起(略)(其中城镇住宅部分出让起始价为72100万元、商服部分出让起始价为26500万元),该起始价不含城市更新成本。
其他要求:
1.有关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的建设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附件,后续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其他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其附件。
3.地块成交后,城镇住宅部分按起始价加竞价溢价额作为土地出让金签订出让合同,商服部分(略)。
4.受让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付不低于50%土地出让金,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缴齐全部土地出让金;
5.该地块须自土(略),自开工之日起城镇住宅部分三年内竣工,商服部分四年内竣工。
6.该地块城镇住宅部分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与城镇住宅部分首期建设项目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7.新建住宅配套(略),由受让人建成后无偿移交给相关部门。
8.受让人需在签订(略),与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略)城商务区一期)城市更新项目实施主体签订相关协议书,明确公共要素供给等内容。
9.根据红桥区政府要求,该地块中商业建筑面积5.5万平方米,需由受让人全部自持,自持年限为40年。
10.根据(略),该地块15.5万平方米办公楼宇(其他商务用地)用于企业总部建设,竞得人竞得后需设置企业总部,且需自持大于70%的建筑面积,自持年限40年。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方可参与竞买(凡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略)外)。
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存在非法转让(略)
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4.开发建设企(略)
5.依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9720万元,接受等额外币(美元、欧元、日元、港币)或境外人民币支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期限为(略)6:30,申请竞买报名截止时间为(略)7:30。竞买人在交纳竞买保证金时,必须备注所参与竞买的地块编号。
竞买人应按要求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未与所属集团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也未与所属集团的控股企业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竞买的承诺书。
3.竞买企业报名时,须提交其股东未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的资金来源承诺。
4.竞买企业报名时,须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提交其购地资金未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未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未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的承诺。
5.竞买企业报名时,应提(略)具的竞买企业的资信证明。
四、挂牌公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
本次挂牌公告日期为(略)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日期为(略)
五、挂牌、报价时间和地点
该地块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进行挂牌,挂牌时间自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9日上午10:(略)
(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时交易厅(和平区曲阜道88号)接受报价,挂牌截止日(略)午10:45后不再接受报价。报价地点为和平区曲阜道88号207室,电话:(略)。
六、挂牌标的竞买增价幅度
本次挂牌标的的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七、确定竞得人的方式
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土地竞买联系单位:(略)
地块情况咨询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竞买报名咨询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规划咨询联系单位:(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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