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建设项目-**9#教学综合楼(项目招标编号:****)澄清公告(一)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新校区建设项目-**9#教学综合楼
二、项目编号:****
三、首次公告日期:****年2月9日
四、原公告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五、澄清内容:
1.原开标(截标)时间为:****年3月1日9时30分,现更正为****年3月19日9时30分。投标有效期相应顺延。
2.原公告“建设规模本标段建筑面积为400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0.25米”现澄清为:“本项目为****新校区建设项目-**9#教学综合楼。建设地点为**县湘漓镇花桥黄泥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框架结构,地上5层建筑,建筑基底面积为920.0㎡,建筑规划高度20.25m;建筑消防高度19.65m。总平面仅供建筑物定位使用,周围的道路、绿化景观配置等设施不在本次预算范围内。”
3.原“计划开工日期:**** 年3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1月15日”现澄清为:“计划开工日期:**** 年4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1月30日”。
4.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资格评审标准:(二) 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3、 / ”现澄清为:“3、根据《****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以上变更内容的均作相应变更,其余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cn/glggzy/ 查看下载澄清文件。
六、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公共**交易平台(**)网站http://ggzy.****.cn/glggzy/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湘漓镇花桥黄泥坡
联系人:唐校长
电话:****- ****25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毅峰南路12号
联系人:詹丹、万永飞、熊松
电话: ****-****983
****
****年2月29 日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001]****新校区建设项目-**9幢教学综合楼.GXCF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CCF_****.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