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S349南、港六路东侧地块沟塘清淤及土方回填工程(不见面开标)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S349南、港六路东侧地块沟塘清淤及土方回填工程(不见面开标)
2、建设地点:**市**区新洋经济区境内
3、工程规模:S349南、港六路东侧地块沟塘清淤及土方回填工程施工,位于S349南、港六路东侧地块,拟分为一个标段,工程造价约392万元,含沟塘清淤及土方回填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测绘报告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工期要求:30天。
5、质量标准: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发包范围:S349南、港六路东侧地块沟塘清淤及土方回填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测绘报告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下列三种情形: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项****公司法定代表人。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以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等关键性岗位,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竣工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6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2月-2019年5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上述条款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
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6.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如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的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银行****银行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还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电汇、转账、支票形式的保证金复印件,且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17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复印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网”可查证(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在付款用途须备注xx公司xx项目投标保证金)。
收款人名称:**兴华工程****公司****公司
账号:104********009246
开户行:****银行**南苑支行
特别提醒: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银行汇票、转账记录等形式的保证金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且清晰有效。
五、现场勘察
1、现场踏勘的要求:投标人均应自行到工程现场进行踏勘,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自行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够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踏勘地点:施工现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现场报名也可微信报名须携带投标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标明项目名称、联系电话(手机)和邮箱】于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 **时间 节假日不休)前到**兴华工程****公司(**市鲁艺路8号虹景苑1幢二楼招标代理部,电话:135****3051同微信号)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文本费伍佰元整,一旦缴纳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及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本工程为不见面交易项目,投标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直播APP加入会议,需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项目开标方式更改为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须提交投标文件至指定地点。
1、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750 540 481”,“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2024年3月11日7时00分开放、开标会议结束后关闭。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六楼640会议室(希望大道18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周晓丽 联系电话:135****3051
2.1投标文件提交开始及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3月11日7时00分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
注:因办公地点禁止人员密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送至****交易中心六楼640会议室,送到后即撤离,以视频会议公开、招标人及纪检监督的方式接受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到后进行开标,开标会议结束前给投标人5分钟的时间提出异议,如不提出视为无异议,认同开标程序。
八、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投标人有违反《**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纪工委,电话:151****5656。
十一、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办事处圩洋村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139****6853
名 称:**兴华工程****公司
地 址:**市鲁艺路8号虹景苑1幢二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周晓丽
电 话:135****3051